某公司针对我公司客户的200610165232.8号发明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作为其代理人,我们以书面形式提供大量详实的证据,并在听证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做出技术说明,最终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做出了支持200610165232.8号发明专利全部有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