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发决定,认定由我公司代理的专利无效宣告申请案获胜,对方的02101565.1号专利全部无效。在该案过程中,我们作为其代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供大量详实的证据,并在听证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做出技术说明,耗时14个月,最终获得复审委支持,得到对方专利无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