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新修改的《专利法》有效实施,更好地完善中国的专利保护制度,并与国际相关规则衔接,国务院于2023年12月11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新修订的《细则》于2024年1月20日施行。本次修改内容较多,制度调整较大,总体上是一次回应创新主体需求、优化专利法律制度的重要调整。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于2001年6月15日由中华人民
在中国,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民事诉讼中原告需要承担主要举证责任。因此,面对专利侵权,如果权利人要提起诉讼的话,需要就提出的主张提交充分的证据,否则该主张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甚至可能导致败诉的不利后果。那么,针对专利侵权诉讼中权利人需要准备的证据,本文从权利证据、侵权证据以及赔偿和合理支出证据等三个方面进行说明。 一、权利证据 权利人
一、引言 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开始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上诉案件。随着法院裁判标准进一步统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司法实践中不断涌现出高额赔偿案例。根据近期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典型案例(2022)》,在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中,侵权人判赔2.18亿元【(2020)最高法知
面对专利侵权,通常权利人会考虑提起侵权诉讼来制止侵权并主张侵权赔偿。为此,权利人需先收集有关侵权以及由侵权导致损失的证据,再以搜集到的证据为基础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整个维权过程通常会需要权利人支付相当费用。对此,专利法及相关规定设定了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应由侵权人承担的制度。 针对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的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专利标识也向公众彰显了载有标识的产品与所标识的专利的关系、专利权人的权益、以及专利的保护制度。随着中国知识产权环境越来越完善,如何规范标注专利标识以维护专利权人相关权益,受到了大家的关注。在此结合中国专利法及其相关规定,下文就专利标识进行说明。 可用于标识的专利/专利申请 有效的专利
近年来,随着对知识产权的不断加强保护,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也在增多,其中对赔偿额的认定一直是各方关注的问题。特别是2020年的修改后的专利法新增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具体地,《专利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
创造性是授予专利权的必要条件之一。实践中,中国审查员通常按照三步法进行创造性的判断,即先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再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该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最后判断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然而,审查员对创造性的判断是发明完成且递交申请之后做出的判断。以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假设身份对相关时间点(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从现有
权利要求被认为是专利申请的核心,权利要求界定了发明人或申请人所寻求的法律保护的限度。权利要求还规定了发明人可以排除他人侵占其发明的区域。当专利权人/申请人在法院进行专利诉讼、或在专利局进行专利申请时,这些权利要求在确定保护范围方面具有主导作用。因此,无论是国内到国外,还是国外到国内的专利申请,如何撰写英文的权利要求,或是将英文的权利要
当一件PCT国际申请,在国际阶段提出了援引加入请求并被接受后,在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申请人会遇到一个重大抉择:到底是保留申请日放弃援引加入内容,还是更改申请日以使援引加入内容被指定局接受? 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梳理一下援引加入在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的实际操作。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在递交国际申请时遗漏了某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