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与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纵向垄断协议纠纷上诉案
2014-04-21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沪高民三(知)终字第63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摘要 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简称锐邦公司)作为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合并称为强生公司)医用缝线、吻合器等医疗器械产品的经销商,与强生公司已有15年的经销合作关系。2008年1月,强生公司与锐邦公司签订《经销合同》及附件,约定锐邦公司不得以低于强生公司规定的价